安徽新版《住宅设计标准》6月25日起实施 住宅建筑将限高80米

2020-06-13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浏览: 98 次

《住宅设计标准》《高层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3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会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新标准将于6月25日起施行,旨在提升我省住宅建设水平,届时,老百姓对于居住质量、居住功能、居住环境等需求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省住建厅人士介绍,我省住宅建筑设计执行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的一些指标要求已年代久远不能满足人民现在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不能适应安徽省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安徽经济、社会实际,符合安徽人民美好生活要求的住宅设计标准。

2017年,我省开启《安徽省住宅建筑标准的研究和制定项目》课题研究,2018年立项编制安徽省《住宅设计标准》,在绿色、节能、宜居、无障碍(适老、适幼)、全装修(一体化)、智能化等方面,提出适合我省的住宅建筑标准的技术要求。

记者了解到,我省即将实施的新版《住宅设计标准》共 11 章,从居住与共用空间、室外环境、室内环境、设施、室内装修等方面编制了详细标准。《标准》倡导绿色发展,从功能空间、材料部品、人体工程、室内外环境、提高与创新五个方面,将绿色住宅建筑的要求贯穿全标准。 此外,《标准》全面提升居住舒适性,提出容积率、住宅建筑高度控制范围(高层 II 类(19~26 层),住宅建筑限高 80 米,容积率2.9~3.1)。

此外,居住与共用空间方面,提出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十八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宜设封闭式阳台;住宅层高不应低于2.80m;室外环境方面,提出居住区域内应设置雨水收集和再利用系统,项目配套建设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相关指标。

《标准》还提出,新建住宅宜实施全装修交付,住宅的装修设计宜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绿色二星级及其以上住宅建筑应实施全装修。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外,还要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使用,比如在适老化设计方面,明确提出四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应设电梯;四层及以上住宅应对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等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标准》还强调智能化设计,提出智能化住宅应以通信网络为基础,结合智能化终端,将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社区服务、智能家居和增值服务等功能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