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兰春:坚持内涵式更新发展,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关乎文明赓续,关乎文化自信。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座谈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同志、行业专家及媒体记者,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就城市规划设计和建筑风貌风格如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开展了交流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本报开设“城市建筑文化大家观点”栏目,发表业内院士、大师围绕座谈主题提出的观点,敬请关注。
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67.9%,城市发展由增量扩张全面转向存量优化阶段。“十四五”期间,全国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万多个,惠及居民1.1亿人。在更新中,如何避免“千城一面”、遏制“大拆大建”、防止“网红化”对历史文脉的破坏,将人居环境提升与社区建设、居民参与、历史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已成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核心挑战。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更新理念滞后,历史空间“真实性”受损。部分城市仍将历史文化保护视为发展成本与约束,历史街区面临社群解体、功能置换等多重压力。“布景式保护”较为普遍:建筑外观得以保留,但原住居民迁出、传统业态消失,历史空间沦为缺乏生活气息的“文化布景”。资本过度介入使原住居民留存率降低,集体记忆被抽离,“见物不见人”的更新实质上破坏了活态传承机制。
同质化现象严重,“网红化”泛滥。传统建筑风貌管理多停留于屋顶形式、色彩、构件的简单规定,缺乏对传统技艺与地域文化深层结构的理解。盲目打造西洋风情、风格错置、过度夜景照明、“网红化”装置泛滥,造就“千城一面”。部分城市以“风貌协调”为名,对历史街区周边新建建筑过度统一管控,形成“假古董包围真古董”的尴尬局面,既压制了建筑创作的时代性,也消解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
技术标准滞后,传统街区“现代式”管控。传统街区普遍面临现行消防、抗震、日照、停车等现代城市规划标准难以适应的困境。虽然街巷不再被要求按现代道路标准拓宽,但传统街区、历史建筑在空间尺度、材料做法等方面因无法满足现行规范而难以活化利用。
激励机制缺位,社会资本“参与性”不足。保护名录不断增加,但有针对性的保护激励机制相对缺位。现行保护制度多以负面清单管控为主,地方政府缺乏主动保护的内生动力。因产权复杂、收益不确定,社会资本参与修缮与活化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历史建筑长期闲置。保护责任主体承担修缮费用和维护责任后,难以获得相应的政策奖励、补贴及合理经济回报,利益平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相关建议
(一)建立对应分层分类的“文脉延续”城市设计体系
在保护更新过程中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景观延续中的城市设计研究。在宏观的历史城市山水格局层面,应严格保护历史城区与周边山水环境的视线通廊、轴线关系与空间尺度、整体风貌等,禁止插入破坏性建筑,并逐步修复重要的历史城市景观意象。在历史城区、特别是历史街区的街巷肌理层面,应把城市历史空间肌理保护工作具体落实在保护历史街巷的走向、宽度、界面比例、铺装材质和风貌延续上。对于已破坏的肌理,采用“针灸式”手法进行织补,而非大规模重建。经过长期更新改造,已经形成了“新旧杂陈”的传统街区,进行历史文脉再建构的过程中,既要引导新建建筑在材料、构造、细节上回应地域传统和技艺传承,又要鼓励引导新旧融合过程中的精心织补和有机创造,最大程度上避免整齐划一、简单套用的符号化表达。
(二)构建“和而不同”的风貌管控策略
编制地域建筑风貌基因库,对传统建筑进行类型学研究,提取屋顶形式、墙体材料、门窗比例、色彩谱系等核心基因,形成可改良的传统建造技艺传承体系,以及可识别、可转译的更新保护设计方式。城市设计导则应明确风貌基因的“组合规则”与“变异边界”,允许建筑师在规则内创造性转译。应准确理解“历史核心区的严格协调”与“周边过渡区的和而不同”的辩证关系,强调空间尺度、街道界面、材料质感的协调,鼓励体现时代精神的创新设计。
(三)完善面向历史城区“持续更新”的技术标准
针对历史城区制定专项技术规范。消防方面,允许采用微型消防站、窄体消防车、室内防火分隔等替代性措施;停车方面,推进立体停车、共享停车、分时停车、外围截流停车等方式,取消历史街区按用地配比强制配建的要求;日照与间距方面,尊重历史形成的院落肌理,允许差异化标准。
(四)建立体现积极保护的“正向激励”政策机制保障
要逐步转变现行以负面清单管控为主的消极保护状况,探索转向“保护权”与“发展权”相平衡的激励模式。探索容积率转移与奖励机制,对保留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且由实施主体承担修缮责任的,通过容积率转移或相应奖励、补贴予以激励。
(五)推行适应有机更新的“持续陪伴”社区责任规划师制度
内涵式有机更新应明确禁止历史城区大拆大建,推行有专业意识和“持续陪伴”机制的社区责任规划师制度,适应“针灸式”有机更新需求。社区责任规划师应作为政府、居民、设计师之间的沟通桥梁,长期驻地服务,参与街区规划编制、项目审查与社区营造,确保有机更新过程的社会参与和文脉延续。
(六)拓展保护历史环境的“文化生态”整体延续机制
面对众多新旧杂陈的历史街区、传统聚落,必须建立历史街区保护也是“文化生态保护”的基本认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生活方式延续、社区网络赋能纳入保护范畴。在历史街区更新中鼓励原住居民保留改善居住环境、扶持当地传统特色业态延续、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示等配套政策,推动保护从“保物”向“保境”扩展。历史城区首先是“传统居住社区”,其次才是“文旅体验景区”,只有充满地方烟火气的日常生活场景得以延续,才能确保历史空间的真实性不被抽空,保持历史街区原生动力的持续勃发。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城市文明形态重塑的核心内容。应当将充分延续和展示地域历史文化鲜活场景的保护理念融入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和城市更新行动,建立适应内涵式更新的技术标准与激励机制,使历史文化保护真正成为推动现代城市文明建设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市设计分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中国城市研究院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