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研究院:新增文旅融合发展研究新职责

2019-02-28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浏览: 188 次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批复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的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下称“三定”规定)。

相关人士表示,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是中央编办批准的目前国内唯一冠以“中国”字头的旅游专业研究机构和数据中心。中国旅游研究院于2008年6月6日在京挂牌成立(中央编办复字〔2007〕98号),2015年12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加挂“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 2017年1月被科技部列为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2018年9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件,原国家旅游局数据中心改冠为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旅游业政策和理论研究、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研究以及文化、旅游的统计和数据分析职责,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院长为法定代表人。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开展旅游业发展、资源开发、产业促进等政策理论、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二)参与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和论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四)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统计科学研究,承担文化和旅游统计、数据生产和分析预测;(五)组织开展旅游研究领域的对外及对港澳台学术交流;(六)承担旅游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七)完成文化和旅游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指出,和之前研究院(数据中心)的职责相比,新的“三定”规定增加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研究、文化统计与数据分析这两项新的职责。

新的“三定”规定后,研究院(数据中心)将设立三个行政部门和七个研究部所,分别为行政与人事部、国际交流与财务部(宣传推广部)、科研管理部、战略研究所、政策与科教研究所、产业研究所、规划与休闲研究所、国际研究所(港澳台研究所)、统计调查所、数据分析所。

院领导由一位院长(主任)、两位副院长组成,另可设总规划师、总统计师各一名。

负责人表示,中国旅游研究院将认真研究落实研究院(数据中心)新的“三定”规定,继续秉承“促进中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政府智库、业界智囊、学术高地”这一建设宗旨,开展理论研究与数据分析工作,助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