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出台景区型农房风貌控制导则 推动乡村旅游与风貌保护融合发展

2026-01-07 作者:创始人 来源:创始人 浏览: 1 次

据巴中自然资源和规划消息,近日,《巴中乡村地区农房及庭院风貌控制导则》正式印发实施,其中对景区型农房的风貌控制提出了详细要求。该导则旨在通过规范建筑与庭院设计,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并保护与延续川东北地域特色。

景区型农房风貌需以现代川东北风格为主,体现平坡结合、门窗通透、新旧对话、简约淡雅的特征,核心在于融合文化展示与旅游体验,兼顾历史风貌保护与现代功能需求。

一、景区型农房风貌特征

1. 功能适配旅游需求:建筑需增加游客接待、住宿、休闲游憩、停车等功能,强调与自然环境的通透融合。应采用大开窗,庭院增设休憩广场、观景平台,并可植入石板步道、文创店铺等互动空间。

2. 新旧结合的建筑材料:提倡就地取材,延续使用小青瓦、竹编夹泥墙等传统材料,并可局部结合玻璃幕墙、钢结构等现代材料以满足采光等需求。

3. 突破传统的现代建筑形式:适当保留穿斗式木构架、悬山顶等传统元素,并通过现代设计手法进行创新演绎,使之既保留传统特征,又符合现代审美。

二、景区型农房建筑外观具体要求

1. 屋顶:提倡用小青瓦、木材等自然材料,采用现代手法演绎传统坡屋顶,局部可点缀平屋顶。不宜采用劣质或颜色过于鲜艳的彩钢板。

2. 门窗:为满足游客亲近自然的需求,应采用大开窗、大玻璃等通透样式,材质宜选用木质、仿木金属等。不宜采用封闭小门窗或欧式、西式风格门窗。

3. 立面:立面应简洁美观,优先选用木材、石材、砖等自然材料,鼓励“老料新作”等做法延续地域特色。不宜采用低档瓷砖、劣质涂料等材料。

4. 色彩:主色调宜朴素淡雅,选用青灰、米白、原木色等与乡村协调的色系,单栋建筑色彩不宜超过三种,避免使用突兀、高饱和度的颜色。

5. 装饰与构件:细部构件应体现地方特色,宜采用木构、竹编、石砌等自然材料装饰,避免过度复杂、奢华或城市化的装饰。

三、景区型农房庭院景观设计

1. 休闲设施:庭院应增强公共属性和旅游接待功能,可设置观景平台、木质栈道等自然趣味的游憩设施,不宜大面积硬质铺装。

2. 停车场地:鼓励利用房前屋后空间设置生态停车位,使用透水砖、植草砖等材料,并鼓励建设或预留充换电设施。

3. 庭院植物:在保留原生树种基础上,增加观赏性植物,并根据功能区域补植乡土树种,整体设计应低成本、易维护。

4. 庭院铺装:内部交通建议以青石板道路为主,路旁搭配砾石或植物,宜采用透水铺装,营造自然乡野氛围。

5. 围墙:鼓励采用稻草、花篱、木、石等乡土材料,围墙不宜过高、封闭,应通透美观。

6. 庭院小品:可因地制宜利用砖石、木材等材料营造自然景观,设置兼具自然性与趣味性的休闲设施。

四、乡村康养建筑特别要求

对于有条件的景区型农房,若兼顾康养功能,还需满足以下特别要求:

1. 朝向日照:主要康养用房应尽可能南向布置,确保天然采光和通风,冬至日日照时数不应低于2小时,且不应设于地下室。

2. 采暖: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生物质颗粒供暖等体感舒适的清洁供暖方式,不推荐仅用空调供暖。

3. 清洁能源:鼓励探索应用太阳能+储能、地源热泵、光伏+风能发电等绿色新能源系统。

4. 无障碍设计:建筑出入口、通道、设施等需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保证救护车辆通达,并宜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及通道。

5. 适老化设计:不宜采用错层设计,需合理配置各类服务用房。宜设置能容纳担架的电梯,门开启净宽不小于1.20米,公共区域需设紧急呼叫装置。

五、景区型农房推荐风貌意向

导则推荐了一种参考风貌:建筑风格为新中式,结构体系为砖混,建筑层数为2层,建筑材料可采用白色外墙漆、小青瓦、仿木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