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德高:推进“四好”建设 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个空间层次,对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宜居城市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惠民生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我国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一批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城市人居环境有效改善。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万多个,惠及4000多万户,约1.1亿人。加装电梯12.9万部,增设停车位340多万个,增设养老、托育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6.4万个,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建设群众身边的“口袋公园”1.8万多个、城市绿道2.5万公里。
“十五五”时期建设宜居城市的总体思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人民群众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期盼更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的基础设施、更加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同时,我国人口已由增量扩张转向减量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要求城市必须以优质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规划》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为抓手,由点及面、分层推进、系统集成,推动创造更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构建“居住有品质、小区有温度、社区有服务、城区有能级”的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体系。
以“四好”建设推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一)建设“好房子”,筑牢高品质居住根基
住房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单元,是群众最关心的民生福祉。抓好“好房子”建设,要统筹增量与存量、覆盖全链条,构建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居住载体。《规划》提出推进“好房子”建设,部署“好房子”建设改造工程。一是统筹增量建设与存量更新,从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全链条提升住房品质,推动住房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全面升级;二是鼓励居民自主开展既有住房装修与局部升级改造,推广装配式装修,推进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应用新型建材,提升住房健康性、耐久性与舒适度;三是加快数字家庭建设,配置智能家居产品,建设数字家庭基础平台,推动家居设施、安防监控、社区服务等场景智慧化集成。
(二)打造“好小区”,提升环境品质与治理水平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补齐城市居住短板、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的关键抓手,《规划》提出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注重建管并重、长效运营,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造健康宜居、安全韧性、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的高品质小区。一是开展小区专项体检,实施精准分类改造。重点对建成满20年城镇住宅小区开展专项体检,建立“体检-诊断-改造-评估”闭环机制。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住环境品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改造提升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小区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改造成效。推动建立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提高管理维护水平。
(三)构建“好社区”,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社区生活圈是居民日常活动的核心场景,要着眼便民、利民、安民,加快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和美的社区生活共同体,增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幸福感。针对居住社区,《规划》提出实施完整社区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改造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增补提升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发展。针对老旧街区厂区,《规划》部署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工程,推进老旧商业街区、生活街区完善功能布局,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文商旅体展等融合业态,创新多元消费场景;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景观环境,充分激发城市活力。
(四)营造“好城区”,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城市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规划》强调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功能、服务、交通等要素,不断增强城市竞争力、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品质,要充分利用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针对人口结构和社会需求变化,加大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建设儿童友好空间。二是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推动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一体化改造,健全分级配送设施体系,补齐老城停车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出行体验。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城市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用最大篇幅部署宜居城市建设相关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充分体现了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不是“只见物、不见人”,而是要更大力度“投资于人”、服务于民。《规划》实施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城市更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